• Home
  • 柔佛社青团声援林政行,集会自由权力应获保障

柔佛社青团声援林政行,集会自由权力应获保障

柔佛社青团相挺因抗议纳吉到访而被控的大山脚社青团执委林政行,柔佛社青团认为集会自由权力应该获得保障,政府不应塑造白色恐怖,让年轻人噤声。

林政行今日在槟城大山脚推事庭,被控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侮辱行为),然而林政行不认罪,并以5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的条件保释外出。

我国宪法第10条清楚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权力,警方不调查施暴的纳吉支持者,却提控槟城社庆团员,根本就是小题大做,完全无视宪法所赋予的集会自由权力。

纳吉已被高庭判决监禁12年与罚款2亿1000万令吉,更是被上诉庭认证的"国家耻辱",槟城社青团员在抗议示威时也保持克制。

然而,政府却滥用公权力进行无意义的政治提控,等同于形塑白色恐怖,让富有理想性质的年轻人噤声。

既然政府已经废除强制死刑的道路上前进一步,理应对我国所有侵犯人权的法案重新审视,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权。

封面图源: 当今大马

leave a comment

No. 20, Tingkat 2, Jalan Mega 1, Pusat Perdagangan Mega, Jalan Sakeh, 84000 Muar, Johor. tanhongpin.office@gmail.com +6010-535 1758 | +6012-514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