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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总稽查司职能,保障公共资金妥善运用

我在今天的国会辩论总稽查司报告时强烈呼吁,政府受促强化总稽查司职能,包括拥有权利对付消极配合的机构或官员,以确保公共资金使用上的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纳税钱被妥善运用。

今天是国会历史性的一天,是首次政府允许总稽查司报告在国会中进行辩论。这体现了由首相安华领导的昌明大马政府愿意坦诚面对过去的弊端,同时也展现了政府捍卫廉政的决心,只是非常遗憾在野党在此次辩论中缺席,仅有执政党国会议员参与辩论。

总稽查司的职能至关重要,尤其在外部监督中,它能够找出各种程序违规问题和公共资金的浪费,希望确保纳税人的钱被善用。

每年,我们总能从总稽查司的报告中看到各种“买贵了”的事情,尽管每个政府单位内部都有内部稽查员,拥有双重的监督机制。

然而,这些问题依旧频繁出现。即便在总稽查司的报告中明确指出了疏漏,却仍然没有任何官员或高官因此负责。这导致人民对总稽查司的印象日益恶化,认为总稽查司只是一个“无牙的老虎”。

根据总稽查司的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只有45.5%的问题获得解决,而剩下一半的(54.5%)的问题“仍在处理中”。

因此,总稽查司的职能不能仅限于监督审查和给予建议,他们应该被赋予更多的权力,包括拥有对付消极配合的机构或相关官员的权力。

同时,我呼吁政府尽快提呈监察委员会法案,成立监察委员会(Ombudsman),让民众能够对违规或浪费的现象进行投报,确保行政程序符合民众的期待,同时也能保障国库的安全,推动我国向着一个更廉政、公正、透明的社会进步。

封面图源:陈鸿宾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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