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套假新闻

今年的春节,国人还只是刚开始准备要守岁,还未来得及迎接庚子鼠年的到来,大马便笼罩一片冠状型病毒的阴霾中,甚至出现一罩难求的口罩荒。

原本应该是全新的、开心的春节,令人开心不起来。事实上,真正令人担忧的并不是称之为新冠肺炎的传染病是否已经在大马传开,而是各种有关此事的假新闻充斥着各大社交媒体,更被广泛流传,简直就是谣言满天飞。虽然当局很快地采取行动,对付三位不负责任的造谣者,却无法制止假新闻的传播,令人无所适从。

2016年牛津词典曾经将“后真相”(Post-Truth)评选为年度词,用以描述“雄辩胜于事实,立场决定是非,情感主导选择”的时代景观。后真相不仅体现在假新闻和假图片,如今“深伪影片”的技术更可以以模仿真人的方式述说一个“事实”。

这时候,大家好奇的是,假新闻真的是这个时代才独有的产物吗?

图片来源:https://www.kwongwah.com.my/20200526/别再转发!-通讯部澄清2假新闻/

回想2003年,伊拉克战争爆发前夕,世界各地的报纸都充斥着与萨达姆·侯赛因(Saddam Hussein)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有关的文章,最终被证实是子虚乌有。可见,自从有新闻那天起,就有伪装成新闻的谎言。

过去,政府、主流机构和报纸可以操纵新闻和信息。现在,任何拥有脸书账号的·人都可以这样做。过去的假新闻都经过精心的编排,现在冒出的谎言则混乱无序。真正的变化不在于新闻造假,而在于旧有的新闻守门人丧失了权力,甚至旧的新闻守门人为了应付这个时代的特征,而轻忽自身守门人的功能。

也许很多人以为,反假新闻法是一笔解药,而笔者对2018反假新闻法令持保留的态度。这项法令由于其对于“假新闻”定义模糊,而且还有广阔的治外法权,并且极重的刑罚,因此有被滥用来打击异己的可能。

况且,马来西亚早已将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第8A条款早把“假新闻”归为刑事罪,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也把“散播假资讯”定义为刑罪。可见,如今我们也已经有法令以对付假新闻。

此外,假新闻的范畴不仅仅涵盖政治,甚至我们经常通过社交媒体收到的各种养生的小贴士,如常喝某某果汁能够抗癌等资讯,都可能是假新闻。

在资讯发达的年代,资讯的迅速传播成为两刃刀,也同时令假新闻的传播更为迅速,以此混淆视听。社交媒体的演算法机制也会使人们倾向于接触同温层资讯,缺乏跨族群、跨领域的了解,而假新闻的存在,在社交媒体的演算机制下更加强同温层的偏见,结果就是社会更加撕裂。

政府也有责任教育公众如何辨别假新闻,尤其是在投票年龄降低至18岁的当下,甚至必须认真研究,将媒体识读纳入国民教育的一部分,从小教育国人辨识假新闻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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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大规模实行媒体识读课之前,民众有必要自我教育,掌握一些具体的基本识别技巧,如辨别发表者的权威,新闻来源,逻辑因果等,避免自己成为下一个假新闻的受害者。

社交媒体并非制造了一个支离破碎的世界。它们只不过是折射并放大了既有的世界,因此面对日益变化的科技世界所带来的威胁,我们更需要加强“人心”的建设,避免假新闻成为民主社会理性公民的毒瘤。

封面图源: 马新社

陈泓宾/议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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